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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公示

浙江津膜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新建第三方水质检测中心及实验水排放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现场公示

发布时间:2023-04-14 14:06:15 来源:绍兴伯益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浏览:189次

浙江津膜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新建第三方水质检测中心及实验水排放项目于2017年12月18日经绍兴市柯桥区行政审批局绍柯审批环审[2017]165文批复。我公司委托杭州普洛赛斯检测科技有限公司进行竣工验收监测。于2023227-28进行了监测,公示情况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浙江津膜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主要从事给水处理及污水处理及回用行业,有着丰富设计及现场经验。在印染行业,浙江津膜推行自创的托管运营服务,在多家印染厂取得良好的投资收益。为确保提供更好、更优质的服务,确保污水处理系统能够稳定运行,企业投资20万元,租用柯桥区科创大厦起航楼1201-202现有空置楼房,成立水质分析实验室,项目购置浊度仪、电导率仪、电子天平、显微镜、电导率仪、COD 测定仪、分光光度计、铁测定仪、马弗炉、溶氧仪、干燥器等国产设备,主要为自身污水处理工程配套的水质分析检测。

项目实际劳动定员10人,工作制度采用昼间单班制,每班8小时,全年工作日300天。企业不提供食宿。

1、工日期:201712

2、竣工时间: 20181

3、环评审批单位:绍兴市柯桥区行政审批局

4、环评报告表编制单位:浙江环科环境咨询有限公司

5、验收单位:杭州普洛赛斯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6、项目总投资:20

7、环保投资:3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废水:项目废水主要为职工日常生活污水、试验器皿清洗废水、废水样品。试验器皿清洗废水、废水样品收集后进入科创园污水处理系统,处理后与生活污水统一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入绍兴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

废气:实验过程中易产生的硫酸雾的工序在通风柜内完成,经收集后高空排放。

噪声:企业已合理安排厂房布局,将生产设备布置在厂房中间,选用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底座安装减震垫,加强设备的日常维护,保持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保证场界噪声稳定达标排放。

固体废物:项目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为实验室废液、废试剂瓶及职工生活垃圾其中实验室废液、废试剂瓶属于危险废物,危废代码分别为HW49 900-047-49HW49 900-047-49

企业在厂区设有危废暂存将各类危废分类贮存。企业将实验室废液、废试剂瓶等危废收集后委托杭州临江环境能源有限公司处置,生活垃圾收集后园区物业统一收集、最终由环卫清运。

三、验收监测结果:

浙江津膜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新建第三方水质检测中心及实验水排放项目按环保主管部门的要求,在建设项目中采取了相应的环保措施,基本执行了“三同时”规定。监测结果如下:

1、废水监测结果

废水总排放口各项监测指标如下:两个监测周期的废水总排放口pH值范围为7.2~7.47.1~7.2,化学需氧量测定的平均浓度为160mg/L161mg/L,氨氮测定的平均浓度为10.7mg/L9.75mg/L,总磷测定的平均浓度为0.79mg/L0.79mg/L。废水pH、化学需氧量排放的平均浓度均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氨氮、总磷排放的平均浓度均符合浙江省地方标准 DB33/887-2013《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中其它企业的排放规定。

2、废气监测结果

监测期间项目所在地厂界四周硫酸雾最大浓度为0.177mg/m3硫酸雾周界外浓度最高点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中限值要求。

3、噪声:

企业厂界四周两个监测周期的昼间噪声监测值范围为57dBA)~60dBA57dBA)~58dBA),夜间噪声监测值范围47dBA)~48dBA47dBA)~48dBA该企业厂界四周监测点昼、夜间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区标准要求即昼间≤65dB,夜间≤55dB

四、公示期限:

本公示期限为2023年4月14 日~5月12 日,共2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投诉电话:182580529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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