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光半导体(绍兴)有限公司新能源功率模组大规模产业化项目(建筑物建设工程一期)企业于2020年10月13日完成《吉光半导体(绍兴)有限公司新能源功率模组大规模产业化项目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备案工作,并取得备案文号:绍市环越审【2022】41号。我公司委托绍兴市依高检测科技有限公司进行竣工验收监测。于2023年11月23日、24日进行了监测,公示情况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用地面积55828 m2 ,总建筑面积118831.69 m2 ,其中地上面积118831.69m2,地下建筑面积0m2,模组厂房、办公楼、动力厂房等,容积率2.13,建筑密度50.94%,绿地率10.03%。
1、环评审批单位:绍兴市生态环境局
2、项目设计单位:信息产业电子第十一设计研究院科技工程股份有限公司3、项目施工单位:信息产业电子第十一设计研究院科技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4、验收检测单位:绍兴市依高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5、监理单位:上海振南工程咨询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6、项目总投资: 98000万
7、环保投资: 2702万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废水:本验收报告验收范围为项目建筑物建设工程,仅用于建设工程完工后的建筑物验收,目前施工期已结束,未投入使用,不产生废水。根据环评要求,已建设完成标准化粪池、厨房含油废水隔油池,并已完成管网与城市污水管网的接入建设。
废气:本验收报告验收范围为项目建筑物建设工程一期,仅用于建设工程完工后的建筑物验收,目前施工期已结束,未投入使用,不产生废气。根据环评要求,已建设完成项目。
项目产生的各个生产环节中废气、食堂油烟,各个废气专用烟道进行环评要求设置。
噪声:项目统一设定空调外机的安装位置,并做好汽车库出入口、各类风机、配电房、水泵房等产噪设备的隔声隔噪治理工作。(噪声采样点位见图6-1)
固体废物: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分类,并由吉光半导体(绍兴)有限公司委托绍兴市钦宏保洁有限公司统一清运。
生态影响:项目加大了绿化投入,增加了人工植被。
三、验收监测结果:
吉光半导体(绍兴)有限公司新能源功率模组大规模产业化项目(建筑物建设工程一期)按环保主管部门的要求,在建设项目中采取了相应的环保措施,基本执行了“三同时”规定。监测结果如下:
1、废水
本验收报告验收范围为项目建筑物建设工程,仅用于建设工程完工后的建筑物验收,目前施工期已结束,未投入使用,不产生废水。根据环评要求,已建设完成标准化粪池、厨房含油废水隔油池,并已完成管网与城市污水管网的接入建设。
目前本项目尚未入住,未产生废水,因此废水不做监测。
2、废气
本验收报告验收范围为项目建筑物建设工程一期,仅用于建设工程完工后的建筑物验收,目前施工期已结束,未投入使用,不产生废气。根据环评要求,已建设完成项目。
项目废气主要为各个生产环节中废气、食堂油烟,由于未投入运行,故不做废气监测分析评价。
3、噪声
项目统一设定空调外机的安装位置,并做好汽车库出入口、各类风机、配电房、水泵房等产噪设备的隔声隔噪治理工作。监测期间,项目暂未入住,项目厂界东、南、西、北侧监测周期的昼间噪声监测值为54.3dB(A)~57.5dB(A)和50.3dB(A)~54.2dB(A),夜间噪声监测值为48.5dB(A)~49.6dB(A)和48.3dB(A)~和49.1dB(A),厂界东、南、西、北侧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区标准和要求即昼间≤60dB(A),夜间≤50dB(A)。
4、固废
目前项目未投入运行,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为一般固废。一般固废集中收集、分类,并由吉光半导体(绍兴)有限公司委托绍兴市钦宏保洁有限公司统一清运。
5、生态影响
项目已加大绿化投入,增加人工植被。
四、公示期限:
本公示期限为2023年12月29日~2024年1月29日,共2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投诉电话:18602812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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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光半导体(绍兴)有限公司
2023年12月29日
联系人:孙经理
电话:13777339281
地址: 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北海街道朝皇路718号1幢401室-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