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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公示

浙江津膜智能装备有限公司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现场公示

发布时间:2023-06-01 16:37:05 来源:绍兴伯益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浏览:167次

浙江津膜智能装备有限公司年产10000支工业反渗透/纳滤膜产品、500架帘式膜装置、36架反渗透膜装置、50万平方米中空纤维膜产品项目于2022年11月4日经绍兴市生态环境局越城分局绍市环越审〔202246文批复。浙江津膜智能装备有限公司委托杭州普洛赛斯检测科技有限公司进行竣工验收监测。于2023年3月14日、15日进行了监测,公示情况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浙江津膜智能装备有限公司成立于2020112日,企业位于绍兴市越城区中节能环保产业园二期,认购中节能(绍兴)环保产业园发展有限公司厂房,购置若干国产设备,实施年产10000支工业反渗透/纳滤膜产品、500架帘式膜装置、36架反渗透膜装置、50万平方米中空纤维膜产品项目。

实际劳动定员45工作制度采用昼间单班制,每班8小时,全年工作日300天。项目不设食堂和宿舍。

1、开工日期:20229

2、竣工时间:202212

3、环评审批单位:绍兴市生态环境局越城分局

4、环评报告表编制单位:浙江瀚川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5、验收单位:杭州普洛赛斯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6、项目总投资:6000

7、环保投资:51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废水:项目不锈钢切割冷却用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定期补充;帘式膜、柱式膜元件浸没到水箱中进行气检,气检用水循环使用,定期补充及更换;膜片、卷式膜元件水试用水经测试后产生纯水与浓水,纯水回用于水试原水,浓水直接排放。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汇集水试废水、气检废水排入市政截污管网,最终送绍兴污水处理厂处理。

废气:项目废气主要为卷膜废气、绕丝废气、封端废气、灌封废气、清胶、固化废气、保湿废气、ABS热熔废气、不锈钢焊接烟尘、切割烟尘以及车间恶臭。

绕丝及灌封(浇注)、清胶、固化工艺在密封车间内进行,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绕丝废气及灌封(浇注)、清胶、固化废气经负压收集后一并经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处理设施处理后,最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焊接废气经移动式焊接烟尘净化器处理后排放,卷膜废气、封端废气、保湿废气、ABS热熔废气、切割烟尘、车间恶臭以无组织形式排放。

噪声:项目噪声主要为钻床、锯床、卷膜机、绕丝机等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企业已合理安排厂房布局,将生产设备布置在厂房中间,选用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底座安装减震垫,加强设备的日常维护,保持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保证场界噪声稳定达标排放。

固体废物:项目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为边角料、不合格品、一般废包装材料、废包装桶、废胶粘剂、废活性炭、废抹布、劳保用品、废机油、废矿物油桶、废注胶管、废锯片、焊丝、废过滤棉、废布袋、焊渣和烟(粉)尘收尘、废液压油及职工生活垃圾等。其中废包装桶、废胶粘剂、废活性炭、废抹布、劳保用品、废机油、废矿物油桶、废注胶管、废过滤棉、废液压油属于危险废物,危废代码分别为900-041-49900-014-13900-039-49900-041-49900-041-49900-249-08900-249-08900-041-49900-041-49900-006-09900-218-08900-006-09

企业在厂区设有危废暂存间,将各类危废分类贮存。项目产生的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委托浙江德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存储。边角料、不合格品、一般废包装材料、废锯片、焊丝、焊渣和烟(粉)尘收尘、废布袋由诸暨三峰环保能源有限公司回收利用。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三、验收监测结果:

浙江津膜智能装备有限公司年产10000支工业反渗透/纳滤膜产品、500架帘式膜装置、36架反渗透膜装置、50万平方米中空纤维膜产品项目按环保主管部门的要求,在建设项目中采取了相应的环保措施,基本执行了“三同时”规定。监测结果如下:

1、废水监测结果

废水总排放口各项监测指标如下:两个监测周期的废水总排放口pH值范围为7.3~7.47.3~7.4,化学需氧量测定的平均浓度为170mg/L170mg/L,氨氮测定的平均浓度为7.49mg/L7.89mg/L,悬浮物测定的平均浓度为58mg/L54mg/L总氮测定的平均浓度为12.0mg/L12.4mg/L,总磷测定的平均浓度为0.80mg/L0.76mg/L,石油类测定的平均浓度为0.39mg/L0.30mg/L动植物油测定的平均浓度为2.57mg/L2.53mg/L。废水pH、化学需氧量、悬浮物石油类动植物油排放的平均浓度均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氨氮、总磷排放的平均浓度均符合《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其它企业的排放规定;总氮排放的平均浓度均符合《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相关规定。

废水排放总量为592.4t/a,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为0.101t/a,氨氮排放总量为4.56×10-3t/a。符合环评批复总量控制:600t/aCODcr0.048t/aNH3-N0.006t/a

2、废气监测结果

项目绕丝车间及灌封(浇注)、清胶、固化车间废气处理装置出口两个监测周期的非甲烷总烃平均排放浓度为5.20mg/m35.00mg/m3排放速率为0.0547kg/h0.0525kg/h,臭气浓度最大值为234234

项目非甲烷总烃排放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的标准。臭气浓度最大值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中的限值要求。

监测期间项目所在地厂界四周颗粒物最大浓度为0.255mg/m3非甲烷总烃(以碳计)最大浓度为1.49mg/m3丙烯腈最大浓度为<5.43×10-2mg/m3甲苯最大浓度为<8.47×10-3mg/m3乙苯最大浓度为<8.47×10-3mg/m3苯乙烯最大浓度为<0.0085mg/m3,臭气浓度最大浓度为13厂界四周颗粒物、非甲烷总烃(以碳计)、丙烯腈、甲苯最高浓度符合《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相关标准苯乙烯、臭气浓度最高浓度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中的限值要求

VOCs排放总量为0.289t/a,符合环评批复总量控制:废气VOCS0.321t/a

3、噪声:

企业厂界四周两个监测周期的昼间噪声监测值范围为56dBA)~58dBA57dBA)~58dBA),夜间噪声监测值范围47dBA)~47dBA47dBA)~49dBA该企业厂界四周监测点昼、夜间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区标准要求即昼间≤65dB,夜间≤55dB

四、公示期限:

本公示期限为2023年6月1 日~6 29 日,共2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投诉电话:18258052993 

验收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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